第3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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周末,朋友给我们他们补办三周年聚餐。
江时彦迟到四十分钟。
坐下时,他他不在手机上面白玛聊天。
朋友打趣:“听你天天念叨,不知道的还以为白玛才是你女朋友。”
我等着他反驳。
他却笑了笑。
“别瞎说,人家白玛听见了要生气。”
他怕白玛生气。
却不是想过,坐在身边的我会不是难过。
为了缓和气氛,他给我夹了一块铺满香菜的鱼。
“你其实喜欢的早已吗?”
“我不吃香菜。”
“挑掉不就行了?”
以前他明明记得。
六年来,每次点菜就是特意叮嘱服务员。
原来现在人变心然后,最先消失的其实爱。
是记忆。
他忘记我不吃想做什么样,忘记我他不在发烧。
却记得白玛喜欢的吃甜,记得她的镜头型号,也记得她随口谈到的每一句话。
回去的车上,江时彦喝醉了。
自己手机从口袋里滑落,屏幕再次亮起白玛站在经幡下的照片。
我弯腰替他捡手机。
他立马握住我的手腕,低低叫了一声。
“白玛。”
我僵在座位上。
第四十一次。
我想,这是是我最后一次数。
从这一刻开始,他嘴里出现谁,都以前与我无关了。
六年前的雨夜,江时彦第一次牵我的手,将伞全部偏向我。
他说:“余笙,我不是让你受委屈。”
可六年后,让我受尽委屈的人,正是他。
回到家然后,江时彦的手机进来一条短信。
机票购买成功的提醒。
下周六,飞拉萨。
只有江时彦现在人的名字。
下周六我预约了复查。
昨晚我将预约短信发给他,他还回了现在“好”。
比起我,他以前有了更重要事的。
江时彦洗了澡来看,酒醒了大半。
看见我正看着那条信息提醒,脸色变了,“你翻我手机?”
我反问:“并非你在去找白玛?”
“我并不给过去看看。”
“为啥不告诉他?”
“我跟我说,你其实又要闹。”
我将订单放在桌上。
更是我第一次把那句话问出口。
“江时彦,喜欢的的话她吗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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